清净家园,共创文明城市
为弘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,响应市文明办号召,厦门中联永亨建设集团开展“清净家园,共创文明城市”的活动,组织志愿服务队前往塔埔社区对社区及周边街道进行垃圾清整。如捡拾沿街垃圾、烟头,对路人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劝导。
提升全民健康,需要政府、社会、家庭、个人共同努力,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,都应树立和践行对自己健康负责的健康管理理念,树立城市的“主人翁”意识。
“爱国卫生运动”起源与发展:
1952年2月,美国飞机多次侵入我国丹东、抚顺等地播撒带有病毒、细菌的昆虫,悍然对我国发动了细菌战争。当年3月14日,政务院决定成立中央防疫委员会,任务是领导反细菌战,开展爱国卫生运动。在第二届全国卫生会议上,“卫生工作与群众性卫生运动相结合”被确定为卫生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。毛泽东主席为该会议题词:“动员起来,讲究卫生,减少疾病,提高健康水平,粉碎敌人的细菌战争”。人民群众把这项伟大的运动称之为“爱国卫生运动”。
1978年4月3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决定重新成立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,并下发了《关于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》,全面恢复爱国卫生运动。先后开展了除“四害”、“五讲四美三热爱”、卫生城镇创建、厕所革命等一系列工作,取得显著成效。
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》,把“开展群众性卫生运动,保护人民健康”写入国家根本大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21条规定。
1988年8月11日,中央爱卫会更名为全国爱卫会,作为国务院议事机构,1989年国务院发布了《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》,要求各级政府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社会发展规划,切实加强领导,使卫生条件的改善与卫生水平的提高与四化建设同步发展,全国爱卫会第八次扩大会议确定,自1989年起,每年4月份为爱国卫生月。